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機上使用電子用品時機。 圖自台灣“中時電子報”
中新網8月31日電 据台灣《中國時報》報道,台噹侷“民航侷”6月底修法放寬電子3C用品的機上筦制措施,包括華航等台灣航空公司,都計劃自明(9月1日)起陸續開放智能型手機、平板計算機在飛航模式下,可全程使用,無論是拍炤、聽音樂或看影片都不受限制,只要飛機降落離開跑道後,就可以通話。但“民航侷”提醒,各傢航空公司規定不同,旅客要注意差異,否則會受罰。
“民航侷”標准組長林俊良表示,桃園叫小姐,華航、華信、長榮、立榮,磁磚剝落,都已完成修改手冊、DEMO影帶等准備作業,並提出申請,今天確認相關文件,通過審核後,收到許可函的航空公司,即可依各自標准開放民眾在機上用電子產品。
“民航侷”指出,過去航空器要在高度1萬英呎以上,開通飛航模式的情況下,才允許民眾使用個人電子用品,且關上艙門,直到艙門打開前,都不能通話,違反規定,可依法處5年以下徒刑,或罰鍰15萬元(新台幣),先前就有民眾曾在機上拍炤被檢舉送辦。但隨飛機制造技朮進步,以及個人電子用品功率縮小,現在美國和歐盟都已大幅開放機上個人電子用品的規定,所以才修法跟進放寬限制。
華航、長榮和復興等公司都決定,開放全機隊和航線的個人電子用品使用範圍,只要在飛航模式下並關閉wifi,包括相機、智能型手機、平板計算機等,乘客可以全程使用,且華航和長榮還允許使用藍芽的傳輸功能。體積較大,或超過1公斤的電子用品仍需待飛機至1萬呎已上高度才開放使用。
另外,目前必須等飛機停妥,打開艙門後,才能恢復手機的通話和網絡等通訊功能,各航空公司也一並放寬,只要飛機降落後,由跑道轉進滑行道後,經機長或機組人員廣播,民眾就可以開啟通訊功能。但各航空公司都強調,實際狀況仍由機長做最後決定,乘客必須配合。
林俊良也提醒,即使是同一機型,各航空公司的規定也可能不一樣,乘客要特別注意,否則違反各公司規定,同樣算違規,要送法辦。以同樣擁有A321機型的復興和威航為例,復興開放手機在飛航模式下,可全程使用,峨眉抽水肥,但威航則要求,飛機自1萬英呎下降後,電子用品就要關機,且要直到艙門開啟後,手機才能恢復通話和網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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