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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台灣地區的黑帮老大身涉两起命案,潜逃到大陸後继续發展黑社會组织,在广东省中山市、东莞市、珠海市等地大肆实施绑架、杀人、犯警拘禁等违法犯罪行為,成為东莞台商圈中成為令人聞之色变的“江湖大哥”。
澎湃動静获得的广东高院裁判文书,暴露了台灣“某帮”前任帮主黄建伟潜逃至大陸後继续發展黑社會组织的“黑帮故事”。
在扫黑除恶的專項斗争的行動中,黄建伟黑帮歼灭。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黄建伟犯入境發展黑社會组织罪、绑架罪、犯警拘禁罪,数罪并罚,决定实行死刑,缓期二年实行。2020年6月30日,广东高院二审裁定连结原判。
帮主身负两宗命案潜逃至大陸,曾有小弟数千
黄建伟曾是台灣桃园黑社會组织“某帮”帮主。
据广东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務事变辦公室出具的《關于查對4名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背景資料的复函》,黄建伟是台灣桃园地區“某帮”的前任帮主,并因涉嫌杀人等罪于2003年、2005年、2012年6月被台灣司法部門通缉。
上述辦公室出具的黄建伟在台涉案相關資料證实,黄建伟在台刑案記录共5宗,其中杀人案件2宗,枪弹刀械案件3宗。
据黄建伟供述,台灣“某帮”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開始创帮會,有七批成員,每批相隔3至4年,他是第七批。二十多岁時,他在“某帮”里的威望日益提升,帮派里的人都尊他為“某帮”的“精神俊”,职位处所與教主相當。该帮派阅读的行業很多,包括夜总會、赌場、電玩城等,還承辦一些演出、赛事。在“某帮”最极峰期間,黄建伟的手下有几十個堂口,帮派小弟共有几千人。
1995年至1998年間,台灣當局對台灣所有帮派举辦整治。當時,黄建伟也以“某帮”帮主的身份被抓。2002年,黄被迫潜逃至大陸。“我到大陸後没有参與打點‘某帮’的变乱,‘某帮’表面上現在是李某某做帮主。但是我的江湖影响力還是有的,當然我到了大陸,但是他们還是很尊重我的為人和江湖职位处所,我有变乱也會有人帮忙,帮會别人有事也會给我電话,我也有帮忙调解处理。”黄建伟交代说。
即便是潜逃至东莞,黄建伟仍然在發展其黑社會组织,從事犯警活動。
广东高院認定,2002年,黄建伟為躲避台灣警方通缉来到大陸,居住在广东省东莞市。自2008年以来,黄建伟以东莞作為据點,炫耀自己作為“某帮”率领者、“精神俊”的身份和曾在台灣杀人、逞凶的經历,在广东台商圈中扩大影响,招揽犯警追债業務。在此期間,黄建伟以“某帮伟董”身份拉拢来自台灣的简永盛、王正雄、黄尚礼、邱俊荣作為“某帮”的“小弟”,指使上述人員以“某帮”名义,采用暴力、暴力威胁、勒索等法子强行索取债務以此得到犯警利益,對在广东省东莞等地做買賣、亲属和部分财富仍在台灣的台商造成巨大的危害。
在法院判决的6名被告人中,除陈寿清系福建人外,其余5人均為台灣台灣外送茶,人,且個個都有前科,被判刑或被通缉。广东省公安厅港澳台事務事变辦公室出具的證本色料显示,邱俊荣在台因涉嫌违反毒品防治条例于2013年6月被台灣司法部門通缉;黄尚礼因涉嫌强盗罪于1998年7月被台灣司法部門通缉。
盘踞东莞,成台商圈“江湖大哥”
法院認定,黄建伟因其犯罪组织的恶行,在东莞台商圈中成為令人聞之色变的“江湖大哥”。
證人谢某裕称,2014年左右,黄建伟在其茶庄對面開了一家牛排馆,有次黄建伟自我介绍说“我是桃园黄建伟”,“我一听就懂得他是抽化糞池,什麼人了,因為他在台灣很出名,動静經常會播他的恶行,听朋友说了很多他的事迹。”
曾担任东莞某區台商协會會长的證人骆某泉称,几年前,黄建伟等人前来拜访,直接“示威性”介绍自己,称他是台灣“某帮”老大,在台灣已有好几条命案在身,什麼变乱都不怕,什麼违法犯罪的变乱他都敢做。一個自称“明哥”的人也自我介绍,称他在厚街一带的力量也很强,此後有什麼债收不回来可以找他,他是犯過事的人,有人有枪,而且枪支要多少有多少。“當時我很害怕,就很客气地和他们聊天。我害怕得罪他,表面上也和他接触,垂垂地懂得他叫黄建伟。”
组织成員简永盛供述称,黄建伟讓他去收债的時候都是哀求打着他“某帮主伟董”的暗号,黄建伟哀求手下收债時的口径是:“現在這個錢是台灣某帮的老大‘伟董’要我们来收的,你可以去打听一下黄建伟這個名字,你就懂得他是什麼人了。”由于黄建伟收数的东西几乎都是台灣人,這些老板都听過黄建伟的事,因為黄建伟在台灣做的变乱都是颤抖全島的。
“黄建伟打點我们也没有什麼哀求,就是大白叫我们不要沾毒品,怕我们被抓,然後對我们這些小弟,他會比较严,做错事會被他骂,不能迟到,吃饭的時候要他先動筷子,我们才能跟着吃。”组织成員邱俊荣供述称,小弟们懂得黄在“某帮”里是個狠角色,又有命案在身上,如果招架他,可能會有不好的下場,所花纖油,以也不會随便跟黄建伟對着干。
绑架有旧怨台胞,勒索不成毁尸灭迹
在判决书中,法院認定的一起绑架杀人案手段极其暴虐。
法院認定,2007年至2008年初,黄建伟打听到台灣“某帮”成員魏某2與其兄魏某1在台灣坑骗获利颇丰,加之其與魏某2有旧怨,因此與王正雄多次密谋绑架魏某1以勒索财物,如勒索不成便杀死魏某1。
2008年年中,黄建伟與王正雄商定經過進程许某鸿(在逃),以参加张某钦生日會的名义将魏某1约到张某钦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的农庄内实施绑架。2008年9月17日,许某鸿與魏某1一起驾车從珠海去到上述农庄。在该农庄内,黄建伟安排王正雄、陈寿清、张某强、吕某扬(在逃)等人将魏某1以铁丝捆绑四肢行為的法子控制起来,并禁锢在农庄里的一間房屋内。第二天,黄建伟、王正雄、陈寿清、吕某扬等人将魏某1塞在汽车後备箱内轉移至东莞市大岭山一别墅内。其間,黄建伟哀求魏某1写信给台灣的亲属筹集赎金,但未能就赎金金额达成一致,黄建伟因此安排吕某扬、陈寿清将魏某1杀害,并分尸冷藏于该别墅運動彩券線上,一楼由黄建伟事先筹辦好的冰柜内。随後,黄建伟安排简永盛、陈某强等人将藏尸的冰柜搬到一出租屋内,并與简永盛、陈某强一起,經過進程分割、烹煮、搅碎、抛弃的法子将魏某1的尸體毁尸灭迹。
据魏某1的弟弟魏某2證言称,魏某1是做土木工程的交易,约在2006年交易亏了2個亿台币的债務,便從台灣逃到珠海。2008年,他因為犯绑架罪被抓,其間,他哥哥魏某1就掉了。他一贯猜忌是黄建伟干的。
绑架台商,勒索1亿台币赎金
在判决中,法院認定的一起绑架案中,黄建伟直接勒索高达1亿台币赎金。
据法院認定,2017年至2018年期間,黄建伟伙同吴易霖(另案处理)等人多次在东莞等地密谋绑架台灣人李某某以勒索财物。
2018年4月17日上午,消脂茶,在得知李某某當天從台灣到珠海的准确消息後,黄建伟指使吴易霖以帮忙追债為名纠集马友富、钟堂、熊长玺(三人均另案处理)驾车来到珠海,同時黄建伟指使王正雄、黄尚礼、邱俊荣驾车来到珠海,由王正雄花纖油,到澳門機場、黄尚礼在拱北口岸分袂盯梢李某某,将李某某當天的行踪通報给在珠海守候的吴易霖等人。當日下午14時许,吴易霖、马友富、钟堂、熊长玺见到李某某、曾某某到达珠海市华發广場的住处後,即伙同黄尚礼冒充警察直接闯入房間,将李某某、曾某某押上汽车带到东莞市厚街镇某村台菜馆後,吴易霖安排人員用铁链锁住该二人雙脚,由马友富、钟堂新店汽車借款 ,、熊长玺等人负责轮流监视。當晚,黄建伟以杀害相威胁,向李某某勒索1亿元台币赎金。
4月18日,黄建伟、吴易霖又强逼李某某签下面额為台币5000万元的本票及《投資分红還款协议书》,同時威逼李某某录制筹錢求救录音并經過進程手機向其亲友播放。李某某的亲友林某辉等人因担心李某某的人身安全,附近垂危筹款并于4月20日将赎金台币1000万元在台灣桃园市交付给黄建伟指定人員,當日下午,黄建伟、吴易霖将李某某、曾某某释放。
黄建伟經過進程地下錢庄兑换上述台币1000万元,实际收取人民币2164502元後,其支出给吴易霖人民币32万元、王正雄人民币1万元作為報酬。
省公安厅直接指示抓捕,被判死缓
2018年6月8日,在广东省公安厅的直接率领指示下,珠海市公安局连系东莞市公安局在东莞開展抓捕行動,抓获了以台灣人黄建伟、吴易霖為首的犯罪集團共计20人,其中台灣籍9人。黄建伟、吴易霖犯罪集團歼灭。
据广东警方于2019年1月颁布的《關于檢举揭發黄建伟吴易霖犯罪集團违法犯罪線素的通告》显示,經過進程全面深入审查,查明以台灣人黄建伟(绰号矮仔、伟董)、吴易霖(曾用名吴家峻、绰号明哥)两報答首的犯罪集團,自2007年以来一贯盘踞在东莞市厚街、虎門、长安等地,對外宣称台灣小南門帮、台灣天道盟、台灣飞虎队的名号,從事绑架、贩毒、抢劫、犯警拘禁、搬弄滋事等犯罪活動,采用滋扰、绑架、威胁利诱等法子向台灣商人敲诈勒索、追债要錢,严重侵害台灣同胞的生命财產安全。
2019年12月31日,广东珠海中院一审認定,黄建伟到大陸境内發展多名黑社會组织成員,以勒索财物及绑架他人作為人质為方针绑架并杀害他人、以勒索财物為方针绑架他人、為索取债務犯警拘禁他人,分袂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组织罪、绑架罪、犯警拘禁罪麻將三缺一,,数罪并罚,决定实行死刑,缓期二年实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生,并处没收個人全部财產;同時限制减刑。被告人陈寿清、王正雄、黄尚礼、简永盛、邱俊荣分袂犯绑架罪、犯警拘禁罪、敲诈勒索罪、故意毁坏尸體罪等不同罪名,被处以有期徒刑至无期不等的刑罚。
宣判後,被告人黄建伟、陈寿清、王正雄、黄尚礼、简永盛不服,提出上诉。2020年6月30日,广东高院二审裁定:驳回上诉,连结原判。
广东高院同時一并核准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黄建伟死刑,缓期二年实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生,并处没收個人全部财產,以入境發展黑社會组织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,以犯警拘禁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;数罪并罚,决定实行死刑,缓期二年实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生,并处没收個人全部财產,限制减刑的刑事裁定。
另据中新社報道,2019年12月31日,广东省多地法院對多起涉黑案举辦宣判,吴易霖等5人涉恶案也在宣判之列。珠海中院以绑架罪、敲诈勒索罪、犯警持有枪支、弹藥罪等,数罪并罚,判处吴易霖有期徒刑20年,并赏罚金30万元人民币。
法院查明,吴易霖等人长期以东莞市厚街镇某台菜馆為据點,以“台灣黑帮”等名义招揽犯警追债業務。吴易霖向團伙成員供應枪支、手铐、電击棍等工具,采用暴力或威胁、勒索、滋扰等法子索取债務。该團伙在东莞、珠海等地多次实施搬弄滋事、绑架、犯警拘禁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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